全國各機關每年須上環境教育課 - 生態環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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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網址: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may/15/today-life14.htm

行政院院會昨通過「環境教育法草案」,未來全國各機關、學校、一定以上規模的事業機
構及政府捐助成立的財團法人,每年都要安排所有職員、員工、教師、學生參加4小時以
上的環境教育課程,屆期未辦理者,將會被罰5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且令其有
代表權之人或負責環境保護權責人員,接受1小時以上8小時以下的環境講習;拒不接受這
項規定者,處5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記者黃維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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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智慧的頭腦,就像沒有蠟燭的燈籠。"

http://www.wretch.cc/blog/apple89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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