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公司的マイナンバー提供のお願い - 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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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本人今年2月起在東京WH。

原先在2月底找到一個觀光地的UQ工作,也有去報到(一天,1.25小時)。

最後因屬意另外一間公司的販売工作所以辭退了UQ。

雖然是1.25小時的報到我也有收到薪水。

也有受到源泉徵收票(已經不記得何時受到的徵收票了)


不過前兩週居然又受到要我提供マイナンバー的來信,我很猶豫到底要不要提出。



想來問問有沒有人有被補催繳個人番号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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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onna avatarDonna2016-10-02
你領過人家的薪水,就要讓人家好做事 不然以後自己處理
這個跟稅是有關係的
Ula avatarUla2016-10-03
不是本來就要提供?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6-10-04
到底是在怕什麼? 你在台灣工作不用提供身分證字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