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馬聯姻--先在台灣結婚後回馬補登記 … - 馬來西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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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快結束了
雖然幾經風波,最後還是拿到中英文版的單身證明和良民證以及60天可延期的停留證
這樣就可以一次把結婚和居留辦完了...終於可以鬆口氣

5/31在板上發現駐外館處沒有辦法幫人翻譯,還以為可以翻譯兼驗證。
當時真的是晴天霹靂,立刻在網路上找出良民證和單身證明中文版,
再把資料打好fax我家dear
終於解決了...
6/1我家dear跑去TECO(駐馬台北辦事處)竟然發生停電
不過還好還是能收件只是當天沒辦法取件...
嘆只能拖到星期三...

6/2拿到良民證和單身證明的中英文版和去台灣60天的停留簽證
跟移民署確認只要有60天的停留簽證也沒有no extension的字樣
就可以依照結婚登記後的戶籍謄本、良民證去移民署申請居留證
不過因為我是在外租房所以還需要提供租賃契約證明我是住在湖口
呼~這樣就不用趕著去香港辦理馬來西亞結婚補登記了...
也不用辦理結婚證書翻譯了

如果有人要去香港辦理馬來西亞使館辦理結婚補登記
請記得同時申請英文版的結婚證書
然後再拿英文版的結婚證書到香港的駐外館處(中華旅行社)驗證
就可以回台灣翻譯成中文再拿去法院公證
這樣你就可以不用跑回馬來西亞辦理結婚補登記

順便提件事我一直以為居留證到期就要回國一次再過來...
但是剛剛移民署跟我說居留證只要快到有效期去移民署申請延期就好了
可以一直延到拿到身份證為止,不用回國再來台灣

以上給大家參考看看吧
終於結束結婚行前準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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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0-06-06
真希望有完整的流程可以被M起來,留給後人享用。
Jake avatarJake2010-06-07
一篇一篇這樣看。。頭昏眼花了 pengs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