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辦APGN志工營的時候,
也有伙伴注意到相關的事情,在志工郵件群組裡頭提出來,
我寫了一篇回應,
轉貼到這個標題底下似乎是剛剛好:
=====================
首先,
我認為對一個個人來說,大事小事基本上是不會互相排擠的,
大事A跟大事B可能有無暇兼顧的問題,
但是大事和小事卻不會。
我舉個例子,我很難同時追當前所有的環境議題,
我不可能同一天跑到花蓮抗議,又跑去二林幫忙反中科,
但是我跑到花蓮抗議的時候可以選擇更環境友善的火車而非自行開車過去,
我到二林反中科的時候中場休息吃飯時也可以帶上環保筷。
這是單單就個人的時間、精力等成本來說,兩者互不排擠。
不過還有其他角度。
有兩個恰好相反的想法。
其一是:做小事,才能培養做大事的決心。
有人會覺得,
當我們日日的一舉一動都照顧到環境,
當我們已經把隨手做環保變成再自然不過的直覺反應,
那麼我們就會變得更容易關心環境議題,
倒過來說,
一個平常不願意隨手做環保的人,
真的可以期待他在重要環境議題中站出來挺身相助嗎?
其二是,過度專注於生活層面的改變會讓人忽視重要議題。
有人會擔心,
當我們把消費行為和日常生活作為改善世界的重要面向,
誤以為自己已經做到應盡的義務,
會忽略真正該在經濟社會和政治層面做的改革,
換言之,隨手做環保會變成一種贖罪券,
只是讓企業和政府有販賣良心的機會。
我可以非常肯定地說這兩種說法都是對的,
總會有人是這樣,也總會有人是那樣。
但是,很難說這兩種影響哪一個會在現實世界中佔更大比例。
不過,我覺得無所謂,
我們並不需要找出哪個影響比較大,然後就以之為準則去行事。
可以有兩全其美的辦法,
我的想法是:
1.
鼓勵隨手做環保絕對是正確的,
但是絕不應該認為隨手做環保是基本,
更不該認為沒有隨手做環保的人談大事是好高騖遠。
2.
小心翼翼地防止隨手做環保變成政府和企業所販賣的贖罪券是正確的,
做法很多,
但是絕對不是質疑任何採取或推廣隨手做環保措施的個人。
以上是我的一些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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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伙伴注意到相關的事情,在志工郵件群組裡頭提出來,
我寫了一篇回應,
轉貼到這個標題底下似乎是剛剛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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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
我認為對一個個人來說,大事小事基本上是不會互相排擠的,
大事A跟大事B可能有無暇兼顧的問題,
但是大事和小事卻不會。
我舉個例子,我很難同時追當前所有的環境議題,
我不可能同一天跑到花蓮抗議,又跑去二林幫忙反中科,
但是我跑到花蓮抗議的時候可以選擇更環境友善的火車而非自行開車過去,
我到二林反中科的時候中場休息吃飯時也可以帶上環保筷。
這是單單就個人的時間、精力等成本來說,兩者互不排擠。
不過還有其他角度。
有兩個恰好相反的想法。
其一是:做小事,才能培養做大事的決心。
有人會覺得,
當我們日日的一舉一動都照顧到環境,
當我們已經把隨手做環保變成再自然不過的直覺反應,
那麼我們就會變得更容易關心環境議題,
倒過來說,
一個平常不願意隨手做環保的人,
真的可以期待他在重要環境議題中站出來挺身相助嗎?
其二是,過度專注於生活層面的改變會讓人忽視重要議題。
有人會擔心,
當我們把消費行為和日常生活作為改善世界的重要面向,
誤以為自己已經做到應盡的義務,
會忽略真正該在經濟社會和政治層面做的改革,
換言之,隨手做環保會變成一種贖罪券,
只是讓企業和政府有販賣良心的機會。
我可以非常肯定地說這兩種說法都是對的,
總會有人是這樣,也總會有人是那樣。
但是,很難說這兩種影響哪一個會在現實世界中佔更大比例。
不過,我覺得無所謂,
我們並不需要找出哪個影響比較大,然後就以之為準則去行事。
可以有兩全其美的辦法,
我的想法是:
1.
鼓勵隨手做環保絕對是正確的,
但是絕不應該認為隨手做環保是基本,
更不該認為沒有隨手做環保的人談大事是好高騖遠。
2.
小心翼翼地防止隨手做環保變成政府和企業所販賣的贖罪券是正確的,
做法很多,
但是絕對不是質疑任何採取或推廣隨手做環保措施的個人。
以上是我的一些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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