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另外一半最近要丟i-485,我們被戶籍謄本和出生證明搞得有點焦頭爛額。
我的狀況:
有當時醫院開的出生證明,已經自己翻成英文,
這樣是否請美國合格單位弄notarization就可以?
另一半的狀況:
他沒有出生證明,所以請朋友幫忙去戶政申請,申請到的是手寫戶籍謄本,
我看有版友直接申請英文戶籍謄本,但這樣申請到應該是現在的,
跟出生時地址不一樣,家裡人口組成也不一樣。
請問他能夠申請當時的英文戶籍謄本,還是他要找翻譯社把手寫戶籍謄本翻成英文?
因為我們都沒辦法請家裡人幫忙,所以希望能在美國把事情處理好。
謝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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