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事件! - 紐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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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跟抽大麻的房東無關!

說來話長,我們租的房子,合約上簽了三位房客的名字

實際也是我們三位住在這,五月底我室友搬離住處,另一位朋友覺定入住

我寫信給agent告知此事,沒想到風暴就此展開。。。

明知少有白吃午餐這種好康,沒想到agent一開口就是$290

$275 fee for written assignment $15 fee for credit reference check

經過無數溝通協調,詢問相關友人,agent堅持不讓一分一毛,大家都跟我說:他們

只是要A你的錢!

我們與房東商談,表示我們明白sub-let對住戶沒保障,但我們願付全部法律責任

全因agent已經明言,any name on lease changed costs $290

結果房東打給agent的大老闆,居然反被大老闆訓斥一頓,

我室友今天花幾個小時把東西搬了個精光,因為他不想再處理這個try to rip him

off的agent

總之,明天我想打給Department of Customers Affairs申訴,想請問

任何人有類似相關糾紛的經驗?

btw bond 一直都在那邊,換房客所需paperwork只有簽名,存檔,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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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lma avatarElma2014-09-10
有一樣經驗 四人租的房子有兩人要搬家 仲介要收"申請費"
只好讓要搬進搬出地總共4人一起攤錢...
Adele avatarAdele2014-09-11
但是就很麻煩變成要找好下一任房客才能搬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4-09-16
我都不知道這邊的仲介在做甚麼 房客他們也不用找
有事找他也都不接電話 就死要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