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七月份通過了dv2008的interview, 拿到移民簽證.
11月底要入境LA, 要先寄住在我阿姨家 (綠卡寄送地址也是填她家)
本來是要在那待一個多月等收到綠卡後再回來.
但最近她突然改變主意只讓我待一個星期 = =,然後綠卡寄到她那後她再用fedex寄回台灣.
現在想請問一下:
1. 入境報到後可以還沒收到綠卡就先離境嗎?可以的話有限制至少要先在美國停留多久嗎?
2. 報到後大概多久會收到綠卡?
3. 綠卡用寄的送回來會不會不太保險= =''?
希望有經驗或了解的人可以提供解答或意見,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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