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綠卡後換短時間不能換工作地點??? - 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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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這樣的 我的I-485在Aug 1由NSC收到 目前已經pending 4個多月了

最近剛好公司有個內轉機會 但我得從西岸調東岸 但同公司且同工作性質

我知道I-485 pending 6個月的話可以用AC21 所以照理來說明年2/1我絕對可以換地點

我也跟我律師確認過了 她也是這麼說

但問題來了 今天我們的HR跟我說 他們會以2/1來處理我的case

但如果我的綠卡在1月被approved 日期需要往後延 因為我"至少"得待30-60天

這什麼跟什麼? 我第一次聽到這種規定

不論綠卡有沒有通過 只要到了2/1符合485遞出6個月 我不是就應該能換了嗎?

怎麼會有這種 485沒過反而才能換地點 的事發生?

而且這樣很不合理啊 那如果我1/30被approve 我豈不得"突然"多待1-2個月?

這怎麼想都不make sense...請問版上有人有經驗嗎?

我已經又寫一封信去問律師了 但現在有點擔心...這樣一直不確定時間心裡很不踏實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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