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慶安未辦放棄手續, 故仍具美公民身份? - 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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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李慶安的新聞讓我看得霧煞煞. 所以我想請問下列的問題....

美國有沒有任何一條法律, 規定:"公民擔任外國公職, 固然符合失去
美籍的條件, 但仍須辦妥放棄美籍手續, 才能正式失去美籍"?

如有這種法律, 可否具體提供法條? (英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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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mily avatarEmily2009-01-01
除非自己放棄,不然法律上仍然有效。
Agatha avatarAgatha2009-01-06
法律規定是:「擔任國外公職,may失去公民條件」
不是must,而且認定還要打過官司才確定,有的吵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09-01-09
不然官方主動幫你去籍,你告他怎麼辦?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09-01-12
基本上馬先生的綠卡也是同樣的狀況,沒親自放棄,打官
Ivy avatarIvy2009-01-12
司的時候還有的吵。
Harry avatarHarry2009-01-13
李女士公民身分仍有效,馬先生持有那張"綠卡"無效,但是他
的永久居留權可以入境打官司,有極大可能還是拿得回來
Regina avatarRegina2009-01-14
以馬先生n年沒用綠卡入境,有"極大"可能還是拿得回來嗎?
如果是的話,可能在這版上應該改口不用跟大家說要半年去一次,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09-01-17
只要等真的想去美國長期居留時再去就行了?(如果真有極大可能
Dora avatarDora2009-01-18
的話,相信有很多人願意放棄跑綠卡而改成去賭極大的可能)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09-01-19
我想馬先生極大可能可以拿回來的原因是女兒是公民
沒收一點意義都沒有, 再申請就有了
Yedda avatarYedda2009-01-23
剛剛看台灣的電視新聞在誤導,說1040報稅表只有公民適用,
Mason avatarMason2009-01-27
隨後說綠卡就要用1040NR表格,亂扯一通......
Noah avatarNoah2009-02-01
我還有一點好奇,為何拿綠卡或公民仍能申請到B1/B2簽證?
Jake avatarJake2009-02-05
寫新聞的自己大概也搞不清楚,看新聞的也不在意,照自己喜歡的
方向解釋,結果就是這樣了.
Yuri avatarYuri2009-02-07
個人試著在一些版面釐清一些概念,發現有時真是對哞彈勤
Zanna avatarZanna2009-02-09
ndr I kno how u feel :(
George avatarGeorge2009-02-11
其實李女士的美國公民就算放棄,也沒有太大意義,她老公是美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09-02-16
國公民,放棄了再申請就有可能有了.台灣的新聞媒體,通常都是
只報對自己陣營有利的,藍媒碰到這樣的案子通常輕描淡寫過去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09-02-17
綠媒就窮追猛打,反之亦然.有時候只能把新聞當綜藝節目來看
Annie avatarAnnie2009-02-20
拿綠卡或公民仍能申請到B1/B2有可能是用不同的英文名字
Bethany avatarBethany2009-02-22
李女士的是國內法令問題,因為不可持有雙重國籍.對她自己來說
Harry avatarHarry2009-02-23
是再申請就可能有沒錯,可是對執法者來說有跟沒有雙重國籍是兩
Doris avatarDoris2009-02-26
回事.況且李馬兩人如果放棄後再從綠卡重新開始申請,難道移民官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09-02-27
不會以他們前次申請綠卡後卻沒有長期居住美國來質疑他們是不是
真的想移民美國.
Heather avatarHeather2009-03-04
申請非移民簽證表格上有問說當事人有沒有申請過移民簽證.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09-03-05
不過我想各位不要忘記他們的身份應該不是我們小老百姓
Ethan avatarEthan2009-03-06
的標準可以適用的,所有的規則會依不同身份轉彎的。
Kyle avatarKyle2009-03-09
這邊是移民版,規矩不是操在台灣手上的,而是相關外國政府.
Brianna avatarBrianna2009-03-10
唯一可能轉彎的恐怕是,如果李女士是對美不利的恐怖份子的話,
情況就有改變的可能.
Yuri avatarYuri2009-03-13
記者連台灣報稅都可能搞不懂了,就別期待他們懂NR了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09-03-15
馬的女兒是公民..21歲以上可幫直系血親合法申請綠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