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京 轉貼 租屋請小心 - 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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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轉錄自 http://kay1026.pixnet.net/blog/post/18385344
已得到板主張貼許可


希望大家要去日本旅遊或是打工住宿的時候,
要格外小心,不管是這間民宿,或是其他家,
都要提高警覺,在文末回應處,也有許多回應者提供了一些相關住宿注意事項,
都可供板友作參考,希望不要再有下一個人被騙了!


部落格格主說他沒有ptt id ,因此我就將此文轉貼上來,
以下為文章原文(建議直接閱讀網誌版本):



標題:惡質的房東!我被騙錢了


不希望再有人受害了,請大家用力宣傳及轉貼。

文章很長,非常感謝妳/你耐心看完。



我爸是某航空公司的員工,我們每年的過年都會到東京玩。

只要到東京玩我們就會住在新大久保附近的民宿,(文章最下有此民宿相關連結)

那是一對從台灣移民到日本的夫妻開的。



2010年的六月中,我的赴日打工度假簽證通過了,

要去日本打工,住宿的問題馬上就想到那間民宿。我打電話給房東太太,
問她一些住宿的相關問題。

她是這麼跟我說的:[在日本要租房子很困難,需要保證人還要押金和禮金。
但是我們這邊都不用,房租一個月一個月的繳就好,妳放心,
我跟你爸媽認識這麼多年了,妳就過來,我們會照顧妳的,
要打工也很容易,我們這邊很熱鬧,店很多,
在超市幫忙包裝蔬菜的工作可以幫妳介紹。
房租方面的話就是一個月十萬包水電。]

我和媽媽都很放心的就打算過去的話可以先住在那邊,
確定好出發日的前幾天我還打電話過去確認是否有空房?

房東太太這麼說:[有有!有幫妳留好房間了,那需不需要我先生去機場接妳?]

我想我的行李真的很重,就說那請房東先生來接我好了。

就在出發的前一天,我們又通電話確認訂房。

這時候房東太太說:[明天沒有別的客人要去機場,妳還是自己搭車過來吧。]

(為什麼說好的卻反悔了?)

我把我工作所存下的所有積蓄15萬台幣換成了36萬日幣,在九月中的時候過去了。

到東京的第一天,我自己高速巴士到新宿西口,然後房東先生才來接我。

抵達住宿的那間民宿,房東太太說了:
[今天妳先住在106號房,明天之後再幫妳換到302號房。]

(為什麼說好有的房間卻又變要隔天才能住進去?)

出門在外,又認識多年,反正只有一晚,我也就將就將就了。



行李才剛提進房間,房東太太來敲門了。

她說:[那房租一個月10萬,然後押金也要一個月,這樣總共20萬。]

我傻眼了:[我來之前妳不是說不用押金的嗎?]

她:[沒有!沒有!在日本租房子就是這樣,要有押金。
我是沒跟妳收禮金啦,不然一般租房子都還需要給禮金。
在日本做事情就是要這樣守規矩,因為日本人都是一板一眼的。]

我默默的從袋子裡拿出二十萬現金的日圓交給房東太太,
她拿了二張紙給我,下面寫著密密麻麻一堆全都是日文,
說:[這請妳簽名跟蓋章,這是要報給日本政府的,證明我有把房子租給妳一個月。]

我想起以前在台中租房子的時候,每個月繳房租時,房東也會叫我在一本簿子上簽名,
表示她有收到我的房租,可能這也是同樣的意思吧。

她指著紙張的上方處說:[妳看,這裡有日期和金額。我再寫一張押金的收據給妳,
但是退回押金的時候要扣二萬元的清潔費,所以只會退八萬給妳。我們這邊都這樣啦。]

(這個妳要收錢之前也都沒告知,等到錢收到了才講。)

接著她又說:[妳有帶電腦來唷?我們這邊有網路可以用,一個月收妳3500円就好。
不然一般我們都收4000円的。]

就這樣,來日本的第一天她就從我這邊收了203500円,已經超過我積蓄的一半了。

收完錢之後,她很阿莎力的說:[妳這樣過來也累了,那妳先休息吧。
明天再叫我先生帶妳去區役所辦外國人登錄證。]



在東京的第二天早上很順利的辦完了外國人證,但是要一個月後才能領取。
回到住所,我們就告訴房東太太說要一個月後才能領證。

後來房東太太說:[哎呀~我本來想說要叫我女兒帶妳去超市應徵的,
可是沒有外國人證日本人不會面試妳,因為那張才能證明妳能長期留在日本,
所以要等妳的外國人證領到才能帶妳去應徵。這一個月妳就先多走走看看,
說不定可以找到更不錯的打工機會。]

(這種事情妳應該事先就知道吧,那又為何說我過來就可以帶我去應徵呢?)

因為在網路上爬過文,有人說可以申請原票,在外國人證還未領取之前
原票就相當於外國人證。

所以第三天我自己去區役所申請了原票回來,房東太太卻說:[啊~那張沒有用啦!]

我告訴她,有人來日本打工度假在面試的時候也是給他們看原票,
錄取之後等領到外國人證就可以馬上給公司登記。

她說:[那是別的地方啦!我們新宿這邊很嚴謹的,一定要有外國人證啦!]

(是在呼嚨我嗎?還是根本就沒有超市的打工機會?)

接著她又說:[我們這附近有個台灣媽媽,在一個小酒館工作,很單純啦,
就切切水果幫客人倒倒酒,有時候喝點小酒然後陪客人聊個天這樣而已。
日本人很規矩,不用怕他們會對妳怎樣。
這樣一天有一萬円的收入,不用外國人證,不然我叫她先帶妳去見識看看。]

後來她說她幫我約好時間了,結果那天剛好是日本人的敬老節,
店都放假,所以也沒過去。

我在網路上認識了一個叫Jessy的台灣女生,她來到日本唸語言學校已經九個月,
也在找打工。

Jessy說:[小心!我有個同學也這樣被騙去酒店上班,
現在大家都用異樣的眼光看她。]



然後男友要從台灣過來日本找我,反正我也還在等外國人證,就想說可以帶他逛逛東京。

他說差不多會來十幾天,我問房東太太看是要怎麼算費用?

我想的很單純,反正我都已經繳了10萬円的房租,頂多也就讓他貼些水電費吧?

房東太太說:[妳男友要找妳喔?要再準備一個房間嗎?]

我說:[沒關係,跟我一間就可以了。]

她說:[這樣房租一天算他3500円”就好”(不知道為什麼?每次聽到她說”就好”,
我都會莫名的火大),不然妳也知道,妳家以前來住的時候,一個房間二個人住的話,
一個人都收4000円的。那跟妳一間的話可以算便宜一點(一天便宜500円,
還真”便宜”呀!),啊怎麼不叫他也住一個月?等妳的外國人證下來呀,
可以等妳找到打工他再回去,如果他不會弄機票,我可以幫他問航空公司。]

(對!這樣他留下來,妳就可以多收個10萬円的房租了,妳當然樂意幫他問機票)

她帶著”親切”的笑容說:[妳男友來的那天我先生剛好要送這邊的客人去機場,
可以順便接妳男友,那妳要一起去嗎?]

我想,順便一起去也好,這樣也比較不會弄錯。就說:[好啊!]

她蹦出讓我錯愕的話:[這樣接妳男友算3000円”就好”,
不然一般我們都收3500円的,妳的費用就隨便跟妳收收意思一下就好了。]

我傻眼了,什麼!我順道去接人也要收錢?而且她說意思一下就好也沒說清楚是多少錢。

我把這件事msn告訴男友,他直接說:[那不用了,我自己搭車過去。]

Jessy說:[一般有朋友來訪有住宿個幾天的話,事先跟房東講,
房東也頂多說貼點水電費而已。妳的房東卻以同樣住宿的費用計算,真的太誇張了。]



男友一到這裡,房東太太就堆滿著笑容準備”收錢”,在收錢的時候她真的笑的好燦爛呀
~

男友是9/21到的,回程是10/2共計11晚,在這裡一個禮拜了房東太太的一舉一動
都讓我越來越覺得可怕,所以我跟男友說先給10晚的錢整數比較好算,
最後一天的錢就到時候再給。

中間的時間我們二個就到處去走走逛逛,直到9/30那天有爭執,
所以他在中午過後就搬出住所。

房東太太問我:[啊妳男友是要住到幾號?]

我:[他先去朋友那邊。]

她:[去朋友那邊喔,這樣房租也是要照算。]

我:[他的行李都搬走了,應該不會再過來了。]

照理說,他付了10晚,但是9/30這晚他並沒有住在這邊,應該是要退一天的房租。

但是房東太太對這件事情完全都沒有提。

後來傍晚男友找不到朋友,所以又回來這邊,他一進房間就說:
[剛剛在樓下遇到房東太太,她用很差的口氣問我到底要住到幾號?
一直要跟我收錢的嘴臉。]他就把10/01的錢先付了。



我覺得這裡真的不能再繼續待下去,可能哪天我被賣了都不知道,此地還是不宜久留。

媽媽從台灣打了電話給房東太太說因為家裡的長輩生病了,
需要我回去探望,想說她應該會退我押金還有這個月後面沒住到的天數的房租。

這時候重點來了,房東太太大發飆說:[妳女兒已經簽了一年的合約,要走可以,
把後面11個月的房租付完。]

媽媽跟她講了一個半小時的國際電話,最後房東太太”勉為其難”的答應,
再付二個月的”違約金”就讓我解約這一年的房租。

她們講完之後,媽媽馬上用視訊跟我說:[房東太太說妳有跟她簽了一年的合約,
所以我們要繳二個月的違約金給她。她才答應解約。]

我整個人錯愕到不行,一年的合約?那裡來的一年合約?
我衝到樓下找房東太太想問清楚。

她竟然拿出第一天給我簽的說要給日本政府看的那張紙說:[妳看,合約在這啊!]

那竟然就是合約??既然是合約,為何給我簽的時候都沒說明?
為何簽完之後也沒給我影本?

她臉色很難看的說:[日本這邊一般合約都是要簽二年的,
那是因為我跟妳爸媽認識十幾年了,我才讓妳只簽一年,
不然至少也要住上半年才能解約。中途解約也必須在二個月前就告訴房東,
妳媽媽堅持要妳10/02號就回去,那就要付二個月的違約金給我。
我把妳租一年的合約都上呈給政府了,妳知道這樣我要了多少稅嗎?]

20萬,我還要再拿出20萬!我身上只剩下11萬,剩下的男友先借給我。



10/01號晚上我先問房東太太:[明明之前說只收一個月的房租,
我到了之後又說要押金,我也付了,但是都跟妳原先講的不一樣。]

她整個臭臉的說:[那都以前的事情,不用再跟我講!現在就是要付20萬違約金。]

我又問:[那我錢給妳之後,那張合約可以還我嗎?]

她說:[沒有喔!這張不能還妳,這要留給政府來檢查時候用的。]

我:[那至少該寫個20萬的收據給我吧。]

她:[這種我們沒有在開收據的。]

最後她只答應簽一張解除合約的單子,雙方簽名,一式二份。

10/02我臨走之前她還帶著虛偽的笑容說:[以後來日本玩再過來我這邊啊。]

(再過去任妳宰殺嗎?把別人都當白癡嗎?)

在成田機場過海關的時候,海關小姐問我:[妳還會再過來日本嗎?]

我說:[暫時是不會過來了。]

她看著我的打工度假簽證,一臉疑惑的說:[妳的打工度假已經結束了?]

我帶著無奈說:[是的…]

她似乎察覺我的心情,也很惋惜的說:[那…這個簽證要在此做取消了唷。]

我不由得一陣鼻酸,點了頭。

這個我申請了第二次才申請通過的日本打工度假簽證,竟然就在日本被台灣人給詐欺了。

原本一個小小的打工夢想,在心靈受創之後,帶著恐慌的心情逃回台灣。



台灣之後,在msn上遇到Jessy,我把這些事情都告訴她。

她說:[妳真的被妳房東騙錢了,我在日本租房子二次,都有簽合約,
但是中途解約時候我也是幾天前才告知,房東也沒要我付違約金。
其實妳根本就可以不用理她,東西收收就走人的。]

Jessy很生氣的說:[我最討厭這種人了!她就是看妳老實好欺負,
又知道妳家境還不錯,看妳第一次在日本租房子,不懂這邊的一切,
擺明了就是要騙錢的。]

因為10/08在新大久保這邊剛好有中日交流會,
Jessy說要把那個惡質房東的惡行惡狀告訴所有參加交流會的人,
已防之後又再有人被騙。

對,也許從一開始她就打算騙我的錢,但是我卻因為都住這麼多次了而信任她,
弄到最後不但工作都沒找到,還把所有的積蓄給被騙光了。

她很精明,我最後付的20萬也沒有寫任何白紙黑字給雙方存證。
根本就是肉包子打狗了。

萬萬都沒想到會被認識的人騙光積蓄。

給所有要赴日打工度假的朋友,租房子的時候真的要特別小心。


附上我10/03號打電話去要合約時候的電話錄音:

http://kay1026.pixnet.net/blog/post/18424418


相關連結請參考以下

http://clie.ws/bbs/index.php?showtopic=46580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306021100889

http://blog.yam.com/kerberos/article/22762299



(文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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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Lucy avatarLucy2010-10-07
好恐怖....
Olivia avatarOlivia2010-10-11
聽了錄音檔還真的挺誇張的,完全不給插話。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0-10-13
應該是因為認識多年所以掉以輕心吧...
Sarah avatarSarah2010-10-14
還被掛電話... 好可憐 完全插不上嘴... 太可惡了!!
James avatarJames2010-10-16
你太信任他了 房子是有多大 一個月要十萬 = =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0-10-18
一個月十萬貴翻了..@_@
Kelly avatarKelly2010-10-18
打工度假板 旅日有貼了嘛?希望不要再有人被騙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0-10-21
這價錢住Leo算了 還比較專業 它只是民宿耶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0-10-21
有留日版,可以轉過去
Steve avatarSteve2010-10-22
現在的年輕人合約都不看清楚的嗎- -一般都會一條一條看
而且日本的確是什麼都要收錢......沒收只是他佛心而已
Callum avatarCallum2010-10-23
我覺得這不是沒看清楚合約的問題了~房東是否做了什麼違反合約
Susan avatarSusan2010-10-25
的事所以不給房客複本…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0-10-26
日本的確很多都要收錢 但是很多也可以談 看手腕+運氣
Megan avatarMegan2010-10-30
但合約不給他 還亂定義所謂的"違約" 真的就很蓄意了
Yuri avatarYuri2010-11-04
看清楚再簽至少當下就會發現是一年約吧..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0-11-06
畢竟都出國了 跟錢有關的東西 必須要一確認再確認
雖然這樣講很可憐 但被騙的人多少也有點責任吧
Jack avatarJack2010-11-07
一般租屋的時候真的有這種一定要住多久不然違約的嗎?!
Ivy avatarIvy2010-11-08
她會被騙是真的太傻 還違約金咧 機票護照拿一拿就走了
Andy avatarAndy2010-11-11
又不是護照被扣住 而且男朋友也跟著一起傻= =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0-11-11
如果看清楚後發現是只簽一個月呢?為何堅持說她沒看清楚~
還是babbyface知道某些內幕?
Damian avatarDamian2010-11-13
請問打工度假板與旅日板的板名是什麼?我可以轉過去
或是有人願意幫轉也ok~
Olga avatarOlga2010-11-17
Japan_Travel旅日版 JapanStudy留日板
Donna avatarDonna2010-11-22
沒內幕 只是照常識判斷而已..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0-11-25
換了是你 難到你不會看清楚再簽下去嗎...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0-11-29
請不要用你所認為的常識來鞭人~
Poppy avatarPoppy2010-12-03
雖然房東真的很可惡 不過那個女生也太輕信別人了吧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0-12-07
出門在外本來就應該特別小心 還好只是租賃契約
如果那是一張賣身契 這樣傻傻分不清楚就簽下去該怎麼辦
Ida avatarIda2010-12-10
人生地不熟 年紀輕 對方又搬出法律啥的來壓 難免失方寸
Carol avatarCarol2010-12-11
不過連男友一起傻(搖頭) 可以上網應該來先問網友啊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0-12-14
找遠在台灣的媽媽是沒用的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0-12-18
但真正遇到的時候真的會很慌 學個經驗 下次一定要小心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0-12-22
每年都到東京玩 而且對方還講中文 沒有那麼人生地不熟吧
Jacob avatarJacob2010-12-27
簽約本來就要仔細看有疑問可以問阿 被害者太相信對方了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0-12-29
網路收3500真的很夭壽 那這樣自己牽線就好了阿 還跟他分?
Poppy avatarPoppy2010-12-30
其實大部份沒住滿半年要違約金沒錯...但我覺得原作者
Eden avatarEden2011-01-01
沒看清楚合約要付一半責任...
Madame avatarMadame2011-01-02
就算她沒看清楚合約內容,但是房東講說簽一年不代表真的簽了一
Delia avatarDelia2011-01-02
年…現在房東連合約的複本都拿不出來了…拿違約來鞭原原PO真的
不妥~
George avatarGeorge2011-01-07
而且內文有提到,房東說:「證明我有把房子租給妳一個月」…
後面房東又說是一年合約…不是很矛盾嗎?
Liam avatarLiam2011-01-09
等原原PO拿到合約複本,真的簽了一年的話再來鞭也不遲
Hedwig avatarHedwig2011-01-12
本來就是雙方都要有合約吧 房東堅持不給本來就很奇怪
Linda avatarLinda2011-01-15
我在日本租過三次房子 契約書都是雙方各有一份
Madame avatarMadame2011-01-17
不是要鞭原po,但契約本該是雙方都要有的一式兩分資料
Una avatarUna2011-01-21
一開始契約沒給自己一份就該懷疑了而不是錢被騙光後
Una avatarUna2011-01-24
才發現不對勁啊...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1-01-28
我想對認識很久的長輩沒防心還蠻正常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