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在越南從事財務工作,
最近有個問題一直找不到答案,
希望在越南的眾多前輩們可以幫忙提供意見。
稅法上有規定,
在越南居留183天以下之外籍人士將適用25%所得稅率,
假設A男在原公司離職後(未滿183天),
在同一個年度又回來越南工作,
那這樣居留天數是會累加上去嗎??
還是換一家公司以後重新計算??
如果居留天數可以累加上去,代表A男並不適用25%稅率,
那稅局如果硬要來找麻煩,
我要如何證明A男在越南當地的居留天數是超過183天的??
因為這裡所謂的法律幾乎都是他們說的算,
又很愛挑毛病,實在讓人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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