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經過多年的奮鬥,終於來到最後一關了(EB2) ,由於實在太久沒換工作
難免心癢癢的,更何況 Recruiter 每週打來不給人個交待也不好意思,我知道
c大之前在其他文章裡面說根據 AC21 要六個月以上才能換工作,不然全部重來,
我想把我的細節放上來請大家看看合理的離職日期應該什麼時候最好?
I-140 Approved and Received 11/xx/13
I-485 File and Accepted by Nebraska 06/06/14
I-131/765 File and Accepted by Nebraska 06/10/14
I-131/765 Approved and Received 09/20/14
I-485 Still "Accepted" on USCIS
10/04/14
我的律師打去 NSC 問過,問到的是今年五六月有大量案件湧入,所以會比
預期要慢一點,當時律師問到的是工卡要慢二十天(這個倒是很準,我比
標準三個月慢了十四天),正式綠卡估計要一月初才會來。
如果以六個月來記,我應該是可以(最保守來說)12月中離職這樣對嘛?
當然我知道 I485 還是有被拒的風險,這個可以先不用考慮在內。
先感謝各位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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