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是美國公民,從小在台灣長大,最近剛到美國,準備讀研究所並替女友申請結婚綠卡(ESTA+i130/485)。
因為過去沒有報稅紀錄,所以參考aneri21大大在5/24發的文,希望附上無報稅解釋文件。但她寫的其中一句:”My annual income and bank account are below 10000 US dollars which is below foreign earned income exclusion.”似乎對我有一點問題。
我目前在美國沒有工作,在台灣曾經有的工作也只有過實習和工讀,都沒有超過10000USD。
但台灣有兩個帳戶有超過10000USD,一個是我的存款(之前工作存的還有阿嬤給的禮物),另一個是股票帳戶。在美國也有一個帳戶超過10000USD (學費和生活費),請問我這樣有需要報稅嗎,還是可以用無報稅解釋+co-sponser的方式幫女友申請結婚綠卡?
再次感謝大家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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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美國公民,從小在台灣長大,最近剛到美國,準備讀研究所並替女友申請結婚綠卡(ESTA+i130/485)。
因為過去沒有報稅紀錄,所以參考aneri21大大在5/24發的文,希望附上無報稅解釋文件。但她寫的其中一句:”My annual income and bank account are below 10000 US dollars which is below foreign earned income exclusion.”似乎對我有一點問題。
我目前在美國沒有工作,在台灣曾經有的工作也只有過實習和工讀,都沒有超過10000USD。
但台灣有兩個帳戶有超過10000USD,一個是我的存款(之前工作存的還有阿嬤給的禮物),另一個是股票帳戶。在美國也有一個帳戶超過10000USD (學費和生活費),請問我這樣有需要報稅嗎,還是可以用無報稅解釋+co-sponser的方式幫女友申請結婚綠卡?
再次感謝大家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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