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卡持有者幫配偶申請綠卡 - 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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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綠卡持有者,
我女朋友是H1B工作簽證;
我們預計在這禮拜登記結婚。

現在在填 I-130、I-131、I-485和I-765,
在填表的時候遇到一些小問題想請請教大家。

我在填I-130的附件G-325A時,
他會問這五年來在美國的居住地;
請問這是要填實際的居住地還是永久地址的居住地呢?

我唸書的時候兩年都住在外州,但是我沒有改地址;
之後的一年因為工作不穩定的關係,也沒有改地址,
直到現在找到穩定的工作了我才改了地址。
(永久地址一直有親戚在,而且我也都有報稅。)

還是說這個居住地的資料其實沒有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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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另一個問題是,
我跟我女朋友目前是在不同州工作,
但之後會以搬來我這邊為主。

這樣我們可以直接先把她的地址列在我這邊嗎?
(即使她還會在她現在的地址住一陣子。)

又面試的地點是以填在I-485上的地址為主嗎?

因為我們希望所有的文件收發以我這邊的地址為主,
也希望可以在我這邊面試,但擔心會不會有什麼問題。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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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3-08-01
個人經驗,不是太重要,照你改地址的順序填就好
Daniel avatarDaniel2013-08-02
不重要,方便就好
Irma avatarIrma2013-08-07
感謝! 所以說I-485/I-130上申請人的地址,
不一定要與駕照相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