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卡轉公民 - 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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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這樣的 因為某些因素 目前人在台灣工作 但是又有接到美國的offer

正在考慮要不要回美國工作 當初回來的時候已經想好 再回去應該要重新等五年

但是現在的情況我有點算不清楚 以下是我的時間表

2015/06 - 十年綠卡到手

2017/07 - 返台工作 (15-17之間 間斷性的有出國 但是一次頂多一個多月就回美)

2017/11 - 回美出差兩個月 (2017/07-2017/11 中間約四個多月不再美國)

2018/1 - 再度回台

2018/04 - 這個月有趁連假 回美10天 入境時有被警告

本來打算要申請reentry permit 但突然收到美國的offer

所以問題有兩個
1. 自己算了一下 如果2018/05搬回去 似乎不算間斷(離美超過6個月)

所以是不是 2020/03 就可以申請公民了呢? (四年九個月)

2. 不太了解 綠卡轉公民 是 拿到綠卡後五年(60個月) 並在其中

"連續" 在美國居住30個月

或是 在美國居住30個月以上(可間斷 但不能離美連續6個月)


能夠持續的算下去(2020申請公民) 算是在思考要不要拿這個offer的條件之一

不知道有人可以解惑一下 或是可以提供移民律師諮詢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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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Rae avatarRae2018-04-18
N-400 說明書 M-476 上有清楚說明「連續的定義」
Lucy avatarLucy2018-04-20
依照N400 讀了連續居住定義是 "不能離境一次超過180
天" 如果照這說的話 我應該是符合連續居住 但有朋
友卻說我這情況有點難說 也看到有人說類似的情況不
能算 所以想像版上的人確認一下~
Olivia avatarOlivia2018-04-21
美國是法制國家,而且這邊不會模糊,重點是你是否在申請
N-400前有長期離境的問題,或是其他問題導致移民官覺得你
Ethan avatarEthan2018-04-26
沒有歸化誠意,他用行政裁量權擋下
Regina avatarRegina2018-04-30
了解了~ 感謝~
Olivia avatarOlivia2018-05-03
看起來沒問題。後面認真住的話就很有誠意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8-05-08
不必擔心你朋友說的話,沒有根據,只能算是謠言
Mason avatarMason2018-05-12
新工作也是固定要回台灣/中國 看量產 但會盡量控制
一年至少一半以上時間在美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