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並不是很確定應該po在這個版還是VISA版,如果po錯版,
請大家原諒.
請教版上各位大大
我目前的身份是綠卡配偶,先生在美國工作,我們在台灣有辦理結婚登記,
但是在美國並沒有記錄
為了能用合法身份待在美國,我申請了一個MS program, 己經取得學校的I-20,
近期計劃去AIT申請學生簽證,可是遇到一個難題,
不知道申請表上的婚姻狀況欄位和是否有親屬居住在美國一欄該如何填寫
我知道美國重視誠信,最好誠實揭露,可是非常擔心會因此無法取得F1簽證,
因為想留在美國的用意非常明顯,可是如果不照實填寫,
又擔心AIT會從身份證號碼得知我是已婚身份,反而會讓事情更糟糕.
請有經驗的大大提供意見,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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