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和台灣都登記結婚了,該怎麼辦? - 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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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認我和我的配偶都很笨,之前都沒想過在一地登記結婚就可以了
現在要申請綠卡了,才發現這樣對綠卡申請造成阻礙

我和我的配偶在2009年時在Las Vegas登記結婚
在2010/2遞出綠卡申請
在2010/3又回台灣登記結婚(昭告親友用的)

結果律師說我們的結婚證書(美國的)跟戶籍謄本上的結婚日期不同
而這樣是不行的
由於台灣的結婚日期和遞出綠卡申請的時間太近
律師叫我們回台灣把結婚日期更改為2009年
雖然很麻煩又花錢(結婚證書驗證+機票+給台灣戶政事務所的罰鍰),但也只好去做

可是問題是,到時戶籍謄本上會註記我們取消2010年的結婚,並將結婚日期改為2009年
並不會讓2010年結婚的訊息完全消失
這樣美國方面對我們綠卡申請是不是仍然會有疑慮呢?

或是有沒有其他更好的辦法呢?
(我問過律師能不能用出生證明取代戶籍謄本,可是律師說不行..)

在此順便告訴要結婚辦綠卡的板友,美國或台灣選一地登記就可以了
不然就是登記日期要相同,不要像我們一樣傻傻地登記不同日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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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0-07-22
你回台灣登記的時候戶政人員沒告訴你日期最好一樣嗎?
Mary avatarMary2010-07-23
我是登記的時候戶政人員直接說最好要一樣,免得日後麻煩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0-07-24
沒有更好的辦法;有疑慮就解釋,或是附一封信事先解釋
Gary avatarGary2010-07-27
我的也是台灣美國兩地登記時間不同,律師說需要解釋的話
Hedwig avatarHedwig2010-07-31
再跟他們解釋就好...對方也沒問...也順利拿到綠卡了
George avatarGeorge2010-08-04
哇!真羨慕樓上!律師是跟我說硬要遞出文件也行,但"一定"會
Regina avatarRegina2010-08-06
被challenge,所以叫我先弄好
John avatarJohn2010-08-08
美國結婚證書去經文處公證 就可以拿回台灣登記為同一天?
Ida avatarIda2010-08-11
印象中是這樣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0-08-11
但是他已經登記一個新的錯誤日期了,所以必須先取消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