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光簽證在美國公證結婚 - 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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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版上有經驗的大大們

我的女友(未來老婆)兩天前以觀光簽證的身分入境美國

而我的狀態在昨天公民宣誓結束 正在申請美國護照中

在美國 我的工作收入穩定 也有置產

在愛情長跑五年多的情況下

我們兩個計畫在今年12月中於美國法院公證結婚

在這樣的背景下 希望我能以公民的身分幫我太太做後續身分的申請,

在這段申請期間 也希望我的太太能繼續留在美國

有以下幾點的擔憂與疑問:

1. 我的太太入關以觀光簽入美國 並且只跟移民官說預計待兩個星期,然而我們的
公證是在她入境的三個星期後,不知道移民官是否會將兩個星期記錄在他的電腦裡
而造成她入境紀錄上的污點?
(最後移民官是給我女友可以拘留六個月的入境章)

2. 在公證結婚之後,我的太太是否能繼續留在美國可以馬上從觀光簽辦理居留身份的
申請?

3. 還是我們暫緩公證,讓我的女友先回台灣辦理未婚妻簽證 等到簽證發下再回美國?


以上問題,先感謝大大們的耐心與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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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andy avatarSandy2011-12-03
1不會 2可以; 建議照常結婚;三個月後再送出I-130/485申請
這是很常見的做法;入境後也有權利臨時起意結婚而長住
Ursula avatarUrsula2011-12-06
記得辦advance parole; 到手前別出去免得回不來?
Quanna avatarQuanna2011-12-07
也就是要有暫時不能離開美國的準備;如果她有工作,可能麻煩點?
Lucy avatarLucy2011-12-08
我老婆是入境三個月跟我結婚,入境五個月後提出申請
Callum avatarCallum2011-12-09
她也是以觀光入境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