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結婚"登記"的時機,謝謝! - 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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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cchris詳細的回答,很感動,真的謝謝!
我想我可能沒有問清楚,@@ 那就是...
我們去年結婚了,對、的確沒有登記,所以法律上根本是屬於未婚...
但我想請問的是,難道不能"補登記"嘛?
我看了一下戶政的規則,似乎是可以繳罰款然後補登記呢?

我會這樣問的原因,是怕如果140批准過後,在遞交485前才閃電結婚,
會不會讓人懷疑,覺得是為了綠卡才故意結婚的而百般刁難?
(雖然我們真的在一起N年啦 ><)
所以才有這種想法,想說如果補登記,
那結婚日期就還是去年、而不會感覺單只是為綠卡了...

但如果真的可以補登記成去年,
那今年的報稅就一定得用married了不是嘛? 不然一查起來就不符合了? @@
而一旦用了married,我先生母親的那條路就打退好多年了...

很抱歉好像很盧,真是不好意思 orz
再拜託幫忙解惑了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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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Ivy avatarIvy2009-03-04
妳們是去年幾月幾日結婚的 登記制去年才改的 之前都還是算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09-03-08
民國97年5月23日前有兩人以上公開儀式婚姻還是有效
Zora avatarZora2009-03-13
我們是去年12月才結婚的...所以一定要登記的 ><
Edwina avatarEdwina2009-03-17
前面講過了;你的婚姻是假的;就這麼簡單;你是標準的未婚人士
Hedda avatarHedda2009-03-18
婚姻既然不存在,當然不可能補登記;明明就是子虛烏有的東西
Poppy avatarPoppy2009-03-23
法律允許你在拿到綠卡前結婚配偶都可受惠;它不管你閃不閃電
Poppy avatarPoppy2009-03-24
送I-485前就結婚已經算是早的了;真皮的是送出後很久才結婚
Dorothy avatarDorothy2009-03-26
未婚人士企圖在移民/稅務上自稱是已婚,就是偽造文書
Harry avatarHarry2009-03-31
明明就盧不動的東西想硬盧的話,就是自找麻煩
Quanna avatarQuanna2009-04-04
485男/女 是最有價值的 因為結婚得來的綠卡就是永久的
Olga avatarOlga2009-04-04
不用像公民配偶一樣拿臨時的 拿到綠卡以後離婚 也不用
擔心失去綠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