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經過長時間就活後 我終於在最後一刻拿到了今年度入社的offer了 (暫定五月初)
由於時間緊迫
我必須開始謹慎安排熟悉後續流程...
目前狀況是公司近日會安排三個委外單位分別幫我處理 簽證 租屋 跟赴日機票
由於簽證部分應該是待日本的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核可並在台灣收到後
我再至日台交流協會申請簽證 簽證核發後再訂機票
租屋部分公司表示請我先找暫時安身的地方 委外單位會陪我一同找尋租屋並簽契約
然後經過剛剛查詢了一陣子
我大致排序出下列赴日後處理流程,請有經驗的板友幫我檢查是否有問題
--經網友建議修正版--
1.赴日(取得在留卡) 抵臨時住處(例如旅館等處)
↓
2.找租屋處(確定日後住址)
↓(14天內)
3.至區役所登錄在留卡住址 入管局註記漢字姓名
↓
4.辦理手機通話與網路服務(想帶台灣的手機(ASUS ZE554KL)配IIJmio 月租1300圓方案)
↓
5.至新生銀行開戶
不過目前有數個疑問
<1> 爬文看到說要租屋需辦住民票 但是住民票又要填住址@@?
<2> 日本銀行貌似有限制未居住滿6個月的外國人不得辦理開戶
這邊我真的搞不懂 網路上一些開銀行戶頭教學是以住滿六個月為前提嗎
又 所以這六個月內要嘛身懷鉅款 要嘛都以台灣的信用卡、金融卡付款嗎?
<3> 目前公司要我決定片假名拼法
這點我知道所有寫法必須統一 不管是在區役所或是銀行
不過我猶豫的地方是我的名字本身基本上有完全能對應的日本名
假設 我叫李次郎
請問我可以用"リー ジロウ" 還是必須以相近音的"リー ツーラン"
之前面試自我介紹都用相近音 但是由於名字帶フェイ 頗拗口= =
所以想直接使用 同日文名字的發音 僅只兩文字 好記好叫
之後工作上感覺也比較方便?
但是看到好像有人因此開戶被刁難 感覺怕怕的
目前想得到的問題大概這樣 在台要處理的部分還沒開始擬定="= 之後有機會再繼續請教
希望有人能稍微幫忙解答
今天真是覺得開心但又忐忑因為時間超緊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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