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各位一些問題
有關於 越南政府公告 勞動法-勞工離職金部分的相關規定
我有GOOGLE 了一些
不過 看的有點紊亂
想請問各位 有沒有了解這部份的
麻煩幫小弟解答一下!!
1.越南政府於 2008/12/12 頒佈第127/2008/ND-CP號函
公告自2009/01/01起 於企業任職滿12個月以上的勞工,
扣除勞工(含資方)參與失業保險時間後的年資,作為其退職金依據。
2.越南勞動部於 2009/05/26 頒佈第 17/2009/TT-BLDTBXH號函
修訂退職金之計算公式:
退職金=勞工任職企業獲准計算退職金總時間*計算退休金薪資額*0。5
a.未滿一個月,不予計算
b.滿一個月未滿六個算,記為0.5年
c.六個月一上尉滿十二個月,記為1年
d.退休金薪資額以勞動合約終止前6個月平均薪資額計算。
Q1:自2009/01/01起實行 是說之前的不算 從2009年開始算嗎??
Q2:扣除勞工(含資方)參與失業保險時間後的年資.....
是說如果 一直都有保失業保險 就不用給勞工退職金??
Q3:據說2008年政策一出來的時候 因為說的不清不楚
很多員工要求公司預先支付離職金 否則就要罷工
公司當時和員工達成協議 於當時結清
到了2009年越南政府才說要離職才給
而且大利多是以勞動合約終止前六個月平均計算(工資不停在調漲)
現在又在吵 說要補之前不足的給他們!!
(離職才給 都被跳針鬼隱看不到嗎??)
才想說 先把法規搞清楚 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還是說對於離職金這方面 有沒有先進是清楚的
能否一次說明這相關法規 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謝謝 <(_._)>
--
有關於 越南政府公告 勞動法-勞工離職金部分的相關規定
我有GOOGLE 了一些
不過 看的有點紊亂
想請問各位 有沒有了解這部份的
麻煩幫小弟解答一下!!
1.越南政府於 2008/12/12 頒佈第127/2008/ND-CP號函
公告自2009/01/01起 於企業任職滿12個月以上的勞工,
扣除勞工(含資方)參與失業保險時間後的年資,作為其退職金依據。
2.越南勞動部於 2009/05/26 頒佈第 17/2009/TT-BLDTBXH號函
修訂退職金之計算公式:
退職金=勞工任職企業獲准計算退職金總時間*計算退休金薪資額*0。5
a.未滿一個月,不予計算
b.滿一個月未滿六個算,記為0.5年
c.六個月一上尉滿十二個月,記為1年
d.退休金薪資額以勞動合約終止前6個月平均薪資額計算。
Q1:自2009/01/01起實行 是說之前的不算 從2009年開始算嗎??
Q2:扣除勞工(含資方)參與失業保險時間後的年資.....
是說如果 一直都有保失業保險 就不用給勞工退職金??
Q3:據說2008年政策一出來的時候 因為說的不清不楚
很多員工要求公司預先支付離職金 否則就要罷工
公司當時和員工達成協議 於當時結清
到了2009年越南政府才說要離職才給
而且大利多是以勞動合約終止前六個月平均計算(工資不停在調漲)
現在又在吵 說要補之前不足的給他們!!
(離職才給 都被跳針鬼隱看不到嗎??)
才想說 先把法規搞清楚 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還是說對於離職金這方面 有沒有先進是清楚的
能否一次說明這相關法規 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謝謝 <(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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