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最近在申請轉換永久綠卡
對於要有至少兩人書信證明(affidavits)婚姻真實性這點我有個疑問
這個信有規定一定要有公證人公證過嗎? (是不是一定要notarized?)
還是把資本資料跟信的內容寫好即可?
I-751的指示並沒有提到要notarized,但前面前輩分享的有
因為要幫我們寫信的友人在外州 如果可以省下這一步會簡單很多
請大家分享一下經驗唷 謝謝!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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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申請轉換永久綠卡
對於要有至少兩人書信證明(affidavits)婚姻真實性這點我有個疑問
這個信有規定一定要有公證人公證過嗎? (是不是一定要notarized?)
還是把資本資料跟信的內容寫好即可?
I-751的指示並沒有提到要notarized,但前面前輩分享的有
因為要幫我們寫信的友人在外州 如果可以省下這一步會簡單很多
請大家分享一下經驗唷 謝謝!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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