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爬過上面的文 但還是想再請教一下
我最近剛送出了I-140的申請 EB2-NIW類別
現在在考慮什麼時候送 I-485
我的情況有點複雜
我女友是大陸人 我希望他能夠跟我一起拿綠卡
她2012年八月到十二月的時候拿J-1 visa有歸國兩年的限制
她在J-1結束後到現在都待在香港工作 不知道待在香港兩年算不算是在滿足歸國兩年
假如算的話,她今年底就滿足了歸國兩年的條件
我需要等到那個時候才能跟她一起送I-485的申請?
還是我可以先送I-485的申請,她等到明年初再送I-485或者申請移民簽證嗎?
先謝謝前輩們的回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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