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一下版大跟各位,
最近我的PERM剛過,準備要file I-140/I-485之前,我正在整理我的資料時,
突然想到一些問題,我先提供一下問提的背景:
在我念的第一個學校的第一個學期之後的寒假,我回台時遺失了護照跟I-20,
當時我春季班有註冊,我跟原學校要求一個新的I-20,然後辦了新的簽證並在
3月中旬回來美國。回美國後(大約一兩周後),基於某些原因我決定退(轉)學
,當下跟我另一個之前也拿到-20的學校要了秋季班的I-20,在處理了個人家
當後,在5月底我回到了台灣.
1.在這種情況下,我是屬於Out-of-Status嗎?
2.在申請I-485時,這會不會是個大麻煩?
3.245(k)適不適用於幫助我的這個情況?
4.文件提供給USCIS時,該提供我第一個學校後來的I-20嗎?(怕被質疑OOS,
若沒給又怕被問那一年的gap沒有提供任何合法居留的身份證明文件)
感恩任何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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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的PERM剛過,準備要file I-140/I-485之前,我正在整理我的資料時,
突然想到一些問題,我先提供一下問提的背景:
在我念的第一個學校的第一個學期之後的寒假,我回台時遺失了護照跟I-20,
當時我春季班有註冊,我跟原學校要求一個新的I-20,然後辦了新的簽證並在
3月中旬回來美國。回美國後(大約一兩周後),基於某些原因我決定退(轉)學
,當下跟我另一個之前也拿到-20的學校要了秋季班的I-20,在處理了個人家
當後,在5月底我回到了台灣.
1.在這種情況下,我是屬於Out-of-Status嗎?
2.在申請I-485時,這會不會是個大麻煩?
3.245(k)適不適用於幫助我的這個情況?
4.文件提供給USCIS時,該提供我第一個學校後來的I-20嗎?(怕被質疑OOS,
若沒給又怕被問那一年的gap沒有提供任何合法居留的身份證明文件)
感恩任何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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