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問一下大家動權社要去報嗎?
我是覺得還不錯只是有點太久以後了...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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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主旨:為鼓勵優秀表演團體參與花博各項活動,充實與培養社區對藝文活動之興趣,
以發掘地方之藝術展演人才。
主辦單位:台北市政府民政局
協辦單位:台北市中正區公所
活動日期:民國99年9月6日~民國100年4月25日
邀約資格:具公開表演經驗之學生團體
活動主題:應以花卉之意象與概念,以及生態、環保議題為主題設計活動內容,提出融合
舞蹈、戲劇、音樂等表演形式,並適合大眾觀賞之戶外表演作品。
補助標準:
(一)演出補助:每人以500元為上限,補助演出單位人員服裝及器材租借、保險等。(最多
10000元/20人)
(二)交通費:以每團每次6000元為上限,依演出人數、交通方式等酌予補助。(主要是以
包遊覽車的外縣市表演團體為對象)
(三)誤餐及茶水費:每人100元,每場限編列1餐。
(四)大型器材道具運費:以每團每次4000元為上限,依演出內容酌予補助。
參加辦法:請本校願參與之社團寄信至[email protected](於8/30前截止),並於信中
告知社團名稱、表演類型、負責人名字、聯絡電話、電子郵件及網址及團員人數,以利配
合作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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