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生他酒駕059..初犯..為什麼法院單寄來說2年以下有期徒刑..20萬元罰金..以下這些..請問有人可以解釋嘛..因為我有看但是不懂意思..+上先生有前科..但是前科在96年都結案了..今年酒駕卻法官說他有前科..叫他回家等候通知...請問會有事情嘛?這樣我先生會被關嘛...我真的很擔心..請麻煩各位可以解釋一下...謝謝二.觸犯刑法第185條之3(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20萬��
2012酒駕法規..我有點不懂 - 安全駕駛
Table of Contents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