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21換工作問題 - 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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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公司很多高層都離開,然後本身職位能成長的空間似乎也變小了
所以在I-485即將pending180天(received date:10/30/18)也興起了想換工作的念頭
(I-140去年已通過)

在板上也看了換工作的文章但似乎大家的做法有點不太一樣

1.請新雇主file I-485 supplmental J,主動通知移民局雇主已更改
2.等到面試再提供新公司的employment letter以及相關資料,換工作時不file
I485 supplemental J.

請問這兩種做法的差別在哪呢?風險的差異也在哪?
如果是走2選項,面試時除了employment letter/paystu以外還需要攜帶什麼呢?

先謝謝大家的回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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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ila avatarLeila2019-04-23
#2,面試時要攜帶485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