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因台灣仍被世界衛生組織列為肺結核疫區,所以所有想申請荷蘭居留的人,
都需要到當地GGD照X光確認沒有肺結核後才會收到居留證。
地點:Nieuwe Achtergracht 100
1000 CE, Amsterdam
搭乘metreo至“Weesperplein"後走約5分鐘。
電話:020-555 5240
受理時間:星期一,星期二,星期五的下午一點到三點,不需預約。
所需文件:(1) 護照
(2) 個人資料表 (正式名稱為Bijlage vewijzingsformulier TBC-onderzoek)
流程:進入GGD後警衛會協助抽號碼牌,根據號碼持文件至櫃台(balie)登記資料。
登記資料後會拿到兩張一樣的卡片,一張是交給照X光的放射師,
另一張則作為已照X光的憑證,若屆時IND說沒有收到GGD上傳的報告可依此卡查詢。
所需時間:依當日人數而定。
備註:如果要申請居留證,即使表明有自備三個月內X光片或醫師開立無肺結核證明,
甚至於懷孕的人(我當時懷孕七個月),都無法免除,
一定要有正常的X光資料才會收到居留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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