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ass A or B (TB) Req. ATTN. of USPHS - 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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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各位先進一個問題,我們全家的移民簽證有一人被註記:

Class A or B (TB) Req. ATTN. of USPHS at POE

同時也有一封致醫院的信函。之前入境時,也沒有被告知跟 USPHS聯絡的方式,
自然也沒有再去醫院複檢,結果最近收到 USCIS通知因為這個原因不寄送實體綠
卡。請問有什麼補救的方式,可以協助我家人順利取得他的實體綠卡。

我有幾個疑問:

1.當事人有在移民簽證有效期間內赴美報到,也順利入境並且離境。他是否會因
為沒有完成複檢而在再次赴美時遭到拒絕入境?若是,是否必須再次在台自費
體檢,重新申請移民簽證?

2.若可以順利再次入境美國,請問是否必須要到初次入境關口所在地的 USPHS進
行體檢,還是任何一週的 USPHS體檢都可以?

請各位不吝賜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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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eph avatarJoseph2013-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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