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來說,是糸上的internship合約跟cpt的endorsement form有衝突.
endorsement form上只有intern開始跟結束的日期.
接下來是每週的工作時段數.
然而糸上的internship form卻注明1 unit 40hr.
畢業最少要3 unit,可以再多拿一個unit.
所以總共最多可以拿4 unit,160 hr.
國際學生事務處的回答也是不清不楚.
說什麼很多學生在超過合約時段數後還是照樣工作.
現在問題是...
IRS是查學校internship合約還是endorsement form上的時間?
當申請cpt的時候,國際學生事務處會換新I-20,并在新I-20加注.
所以只要一切照endorsement form上沒工作超時應該不違規.
而那個internship合約只是academy use.
所以國際事務處人員才會說很多學生在超過合約時段數還是照樣工作.
不知道這樣的推斷是否正確?
我們學校的國際學生事務處人員也搞不清楚情況.
我們的糸主任更是不懂國際學生的情況,又有點排斥國際學生.
不知道有沒有人也遇過相同的情況?
謝謝.
--
endorsement form上只有intern開始跟結束的日期.
接下來是每週的工作時段數.
然而糸上的internship form卻注明1 unit 40hr.
畢業最少要3 unit,可以再多拿一個unit.
所以總共最多可以拿4 unit,160 hr.
國際學生事務處的回答也是不清不楚.
說什麼很多學生在超過合約時段數後還是照樣工作.
現在問題是...
IRS是查學校internship合約還是endorsement form上的時間?
當申請cpt的時候,國際學生事務處會換新I-20,并在新I-20加注.
所以只要一切照endorsement form上沒工作超時應該不違規.
而那個internship合約只是academy use.
所以國際事務處人員才會說很多學生在超過合約時段數還是照樣工作.
不知道這樣的推斷是否正確?
我們學校的國際學生事務處人員也搞不清楚情況.
我們的糸主任更是不懂國際學生的情況,又有點排斥國際學生.
不知道有沒有人也遇過相同的情況?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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