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V2016 (結婚, F1) - 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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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問題想請教一下大家,

女方:
DV2016 中籤者, 號碼為2xxx號
目前為OPT身份在美國, 期限到2016/2月

男方:
目前身份為F1, VISA期限到2019, 尚在念研究所

兩人已交往八年, 我們預計在今年六月於美國公證結婚, 打算一起辦理移民簽證,

1.假設走CP:
遞交DS260後, 如果面試兩人遭拒發綠卡, 會不會連原本F1都被註銷?
這樣之後還能再返回美國完成學業(or工作)嗎?

2.如果走AOS:
即使面試未通過, 男方應該也能待在美國完成學業(預計2016/5月畢業)吧?
(但是因為 2016/1月需回台灣參加家人婚禮, 估算2xxx號應該落在12~1月附近面試,
所以prefer走CP流程!)

希望有經驗的前輩們可以指點迷津~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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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ames avatarJames2015-05-26
1不太可能被拒,註銷的可能性不是0 2對,但AOS不能離境
Olga avatarOlga2015-05-30
AOS送件後要等拿到AP,至少3個月才能離境;所以你不適合AOS
Olivia avatarOlivia2015-06-03
感謝cchris大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