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了八年,終於抽到了!Case number: 200XX~
爬了一些文,但是還是有些地方不太明瞭:
1)有鑑於我的案號很後面、近年來四五月後都能進入current,加上本身是正在美國工作,
持有H1b VISA,應該沒有出入境及簽證問題(嗎?)。
請問是否該越早遞交DS-260越好?比方說不等到十月或明年,現在立刻馬上丟?
2)關於CP與AOS的選擇(好像這個才應該先問?):
在醫院當博後、工作穩定活得下去。目前的理解是CP要回台灣面試且速度較快;
AOS好處是不用出美國,但是一般都等比較久?
不知道以我的案號與情況,推薦選擇CP或是AOS?
煩請各位前輩解惑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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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醒~
~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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