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類的綠卡拿到後需要為雇主工作至少半年
在之前的文章裡曾經看過 建議是能留到一年以上更好
我想請問,一旦做滿半年之後,續留多久真的有差嗎?
我是今年一月拿到綠卡,到現在已經滿半年了
然而最近工作內容有我不喜歡的變動,公司的某些政策和制度也常常讓我很心煩
所以開始起了另謀高就的念頭
不過並不是很嚴重的不愉快,只是搞得我和我同事都很挫折
如果多做個半年,可是讓我未來少被移民局刁難的話,我就會繼續做下去
如果半年跟一年沒什麼差的話,我大概就會比較積極地開始尋找新工作了
請知道的人給個建議,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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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換了時空 變了容顏
我依然記得你眼裡的依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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