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我是F1身分在美, 現在沒有在sponsor的公司上班因為是F1
公司願意sponsor是之前OPT時工作, 抽了兩次H1B沒抽到, OPT過期
回去F1身分後, 持續跟公司有連絡, 公司答應sponsor
我現在時程大約是
2016/05 file PW
2016/08/29 PW出來
2017/01/23 file PERM certificate
到目前2017/04/07還在等perm certificate
但有朋友說他1月file PERM 這禮拜說已通過
預計是這個月內會拿到, 若沒被audit的情況下
現因家裡問題急需回台
沒辦法在PERM certificate失效之前回來
版上大家都是等到140通過後才出境
我想請問的是
1. 我現在這個時間點能不能出境?
2. 可以出境後, 律師繼續幫我file 140, 之後走CP直到拿到一年臨時綠卡入境
3. 拿到臨時綠卡後多久時間內應該入境?
4. 拿到臨時綠卡後不在原雇主那繼續上班,而是直接去其他公司就職是否違反規定?
(現任公司已同意)
5. 請問這樣的風險是不是比留美file 140及485要來的高?
請大家幫忙有沒有人是這種情況下過的?
若真的無法 我是否必須放棄這個綠卡的機會...我也覺得真的很可惜
不知道有沒有人有相關建議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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