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有先做過功課,但不確定我理解的正不正確?所以上來發文請問大家。
我(美國公民),以前沒有在美國居住過及工作過,太太是台灣人。
我跟太太,今年初已在台灣登記結婚,預計年底要一起移民美國。
目前的構想是同一時間入境。
太太持有ESTA入境,再辦理I-485及申請EAD卡。
我打算先在當地工作後再申請I-130。
想請問的問題如下:
1.我的構想可行嗎?理解有錯誤嗎?
2.I-130跟I-485同一時間送件會影響其中一方嗎?還是要有先後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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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t from nPTT on my iPhone 12 min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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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美國公民),以前沒有在美國居住過及工作過,太太是台灣人。
我跟太太,今年初已在台灣登記結婚,預計年底要一起移民美國。
目前的構想是同一時間入境。
太太持有ESTA入境,再辦理I-485及申請EAD卡。
我打算先在當地工作後再申請I-130。
想請問的問題如下:
1.我的構想可行嗎?理解有錯誤嗎?
2.I-130跟I-485同一時間送件會影響其中一方嗎?還是要有先後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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