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我的身分這樣應該如何處理
還請有經驗的人協助!感謝
男生:美國公民
女生:台灣公民
情況:用ESTA於12/17入境,當時跟家人一起來並對海關說停留一個月,目地是探親(親
戚住這裡)
其實我是有穩定交往男朋友,當時想說用此簽證在美國待兩個月,回台灣一個月,這樣反
覆過來跟男朋友同居試試看適不適合結婚
當時不知道其實並不能用ESTA一直反覆過來
問題:是否可以逾期停留再去city hall結婚
還是有什麼辦法解決?因為不想跟男朋友分開
Ps 男朋友先前有段婚姻正在離婚中(已分居超過一年半) 目前已通過離婚,只是等文件
簽完,礙於此事才沒有現在辦結婚
感謝回覆
--
還請有經驗的人協助!感謝
男生:美國公民
女生:台灣公民
情況:用ESTA於12/17入境,當時跟家人一起來並對海關說停留一個月,目地是探親(親
戚住這裡)
其實我是有穩定交往男朋友,當時想說用此簽證在美國待兩個月,回台灣一個月,這樣反
覆過來跟男朋友同居試試看適不適合結婚
當時不知道其實並不能用ESTA一直反覆過來
問題:是否可以逾期停留再去city hall結婚
還是有什麼辦法解決?因為不想跟男朋友分開
Ps 男朋友先前有段婚姻正在離婚中(已分居超過一年半) 目前已通過離婚,只是等文件
簽完,礙於此事才沒有現在辦結婚
感謝回覆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