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小的我有一個棘手的問題想請問,已爬文。
去年8月剛來加州念研究所,因為實在是太窮了四處接一些零工賺錢
年底接了一份短期工作兩天下來約有700元收入
對方公司請我簽了一份W-9 當時我有說其實我因為F1沒辦法正式在校外工作
但我不簽就拿不到錢 對方說IRS跟SSA不會有直接的關係 應該無大礙
我硬著頭皮就簽下去了
因為在學校有TA 最近用學校的報稅系統Glacier報稅
報稅系統過程中有提到 IRS要外國人親簽文件後寄到IRA去
我擔心我在校外工作那筆錢會被發現所以上來問問有沒有大大有相關經驗?
同一時間我也收到對方公司會計請我用他們的電子系統去報那筆700鎂
我是否還來得及找一個可以報稅的人頭去換掉我本來的那張W-9?
還是我可以不報那比校外的工作 冒個風險
貪了小便宜搞的心頭小鹿亂竄 研究所還有兩年要念 希望不要被遣返才好(淚)
謝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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