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 3012獲得壓倒性票數通過眾議院 - 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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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之銘言:
: http://www.boston.com/news/nation/washington/articles/2011/11/29/house_votes_to_
: end_country_limits_for_worker_visas/
: HR 3012在眾議院獲得兩黨支持,以絕對的壓倒性票數通過 (389-15) 贊成比率: 89%
: 參議院也已出現相同的法案 S.1857
: 今天的新聞:
: Sen. Charles Schumer, D-N.Y., who heads the Senate Judiciary panel on
: immigration, said he planned to move the bill as quickly as possible in the
: Senate, "where we expect it to find overwhelming support."
: 看起來在兩黨支持下,參議院通過的機率也是極大
: 一般預測歐巴馬也會很順利的簽字
: 這個法案極有可能在兩三個月內成為正式法律
: 在法律生效之前還沒拿到綠卡的台灣人要有心理準備,得多等個兩年左右

看到這個問題 簡直有點感到晴天霹靂

目前我們的狀態是 我先生F1 opt 07/12到期 我 F2

原本打算在十二月底的時候我先生送出NIW I140

目前有幾個問題想要詢問

依照cchris大的講法 就算我們在法律生效前同時遞出I140和I485

只要法律生效當時沒有拿到綠卡 就得等兩年

那請問 在這種情況下 有可能收到AP或是EAD卡嗎???

還是說一切就等同於沒有送件 等到排程到的時候移民局會自動開始審?

另一個問題是 在我們送出140和485後

我們的身分就會變成F1/AOS 與F2/AOS

我們應該還有機會在七月opt到期前轉換成H1/AOS 與H4/AOS吧?

如果是找到業界的工作

H1 勢必得十月才生效 請問這樣我倆適用所謂的CAP-extension

讓我們七月到十月間可以合法的在美國居留與工作?

想請問各位會建議我們年底遞出I140和I485拼拼看嗎?

還是等到明年四月先辦OPT延長

或是找份工作先辦H1 乖乖的走EB2?

非常的困擾中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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