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130 or N-600 - 移民

Table of Contents

各位好,關於美國加州的移民,
有幾點事情想請教,以下是我的狀況:

1. 已經被美國公民收養將近兩年,現在人在美國讀高中。

2. 收養手續已經在十六歲前於台灣法院辦妥,
用觀光簽證進入美國,逾期居留。


請問這樣需要用 I-130 或者 N-600 來申請身分?

又,如果用 I-130 申請,因為我人已在美國,需不需要申請 I-485?

謝謝回答。:)

--

All Comments

Jessica avatarJessica2007-11-23
逾期居留好像很不好,好像被發現後他都可以拒絕你入境
你在被美國公民收養之後,應該立刻以他們去辦綠卡
Harry avatarHarry2007-11-23
現在才申請的狀況好像會比較複雜,因為你現在沒有合法
Mason avatarMason2007-11-26
居留身份,可能找律師查查有沒有避免罰則的方式比較好
Bennie avatarBennie2007-11-30
對,還是由你的養父母出面找律師幫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