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130表裡有提到申請人及申請人配偶
都需填 G-325A
裡面個問題:
This form is submitted in connection with an application for :
Naturalization , Status as Permanent Resident, Other
我目前只能申請I-130的話 ,我該怎麼填 (太太是綠卡,我是被申請人)
我可以選Other 並選I-130 beneficiary嗎?
另外想再請問
我要如何得知我何時可以送I-485, 是依據我寄件當下那個月的排期
還是移民局到時候會通知我何時可以送I-485
目前F2a 表A是01NOV14 表B是15JUN15
如果我這個月送,就是可能要再等10個月的意思嗎?
以上感謝
還是移民局到時候會通知我何時可以送I-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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