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485 212(e)滿足兩年條款證明 - 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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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我在2009時曾經用J1到美國交換學生,2013年後又來美國念博班

我中間有當學生半年、當兵11個月、 工作10個月

已經滿足兩年條款的限制了,只是在I-485的附件需要附上證明說我在台灣有待滿兩年

想請問如果我只附上護照上的entry/exit stamps的彩色複印 是否就足夠了?

還是需要附上退伍令翻譯或工作的證明呢?

現在要找工作證明有點困難 可能要請我以前的主管幫我寫一封信並簽名?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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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Vanessa avatarVanessa2020-09-01
可以申請出入境證明
Madame avatarMadame2020-09-02
這種就是發揮想像力,拿出對自己有利的證明就會過關
出入境紀錄是最直接的
Jacky avatarJacky2020-09-03
謝謝!想知道在美國有哪個駐外單位可辦嗎?在華盛頓的
Olivia avatarOlivia2020-09-07
駐美代表處網頁我沒看到這個出入境證明申請的業務
Charlie avatarCharlie2020-09-09
我問到了,謝謝各位!
Bethany avatarBethany2020-09-13
這是內政部移民署業務,你有自然人憑證可以線上申辦
John avatarJohn2020-09-14
你的DS2019上面沒有說not subject to 212e嗎?
Hedwig avatarHedwig2020-09-15
有subject to,所以得提出證明QQ
Olivia avatarOlivia2020-09-16
我沒有辦自然人憑證,殘念...駐美代表處要4-6週,寄委
託書回家請家人去服務站代辦似乎是最快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