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864 擔保人疑問 - 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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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申請婚姻綠卡 先生是美國公民

因為是自己申請的 所以有疑問只能讀說明書與爬文

不過關於經濟擔保的問題比較個人 想請教大家



1)我先生有一個小孩

由女方撫養 沒住一起(他們沒結婚過)

他每個月都有支付child support

小孩醫療保險也在他名字下

可是他在報稅的時候 小孩沒含在內

那請問小孩算在我們的household裡面嗎?



2)在current annual income的地方

我們是以先生目前的工作

$15/hr*40hrs*4weeks*12months=28800

可是他這份工作是二月底才開始的

等於說那個金額只是我們自己預估 這樣ok嗎?

還是可以填去年六月到今年五月的總收入呢?



3)在近三年報稅的地方

先生的資料個別是$17921、$6518、$6285

都沒有超過貧窮線

因為他之前還是學生沒有全職工作

去年五月才開始全職的

所以17921那筆其實是從5~12月的總收入

如果以平均每月收入來看的話是有超過貧窮線的

想請問這樣我們有需要找另外的擔保人嗎?



4)綜合以上問題

除了必要的去年的報稅表要附給移民局看

請問大家還會建議我們附哪些資料來證明經濟能力呢?

譬如聘雇書或者前六個月的薪資單那些

或者乾脆等他們要求了 再多給這些?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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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6-06-20
就是要看 W-2 或 1040 的 AGI 項,本例十之八九要找共同
擔保人
Edith avatarEdith2016-06-21
要,I-864說明書裡面有寫,只要小孩尚未結婚且未滿21歲,
就算沒有監護權也要計入
Faithe avatarFaithe2016-06-25
收入部份在說明書 Part 6有說明,數字要有證據支持,最有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6-06-25
力的證據自然是報稅紀錄,今年的所得要明年才報,所以你
至多只能提出去年的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