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864 經濟擔保人 - 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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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我(美國公民)之前有幫我太太(台灣公民)申請了綠卡

當時我是她的擔保人 後來也順利幫她辦到綠卡

最近要幫我父親(台灣公民)辦綠卡(I-130)

但如果只靠我個人的收入會稍微不足標準

想請問各位前輩 我能讓我太太(sponsored immigrant)也下來當joint sponsor嗎?

我目前讀I-864 instructions還沒找到說不可以 但也沒有明確說可以

所以想麻煩知道答案的前輩解惑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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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9-03-19
可以
Doris avatarDoris2019-03-19
直接當household member貢獻她的收入就行了。你們報稅應
該MFJ吧?那麼1040上都已經有她的收入了,硬要不加入她的
收入會更複雜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9-03-23
說明書第7-8頁有詳細說明。你的情形非常簡單
Elvira avatarElvira2019-03-23
總之,你太太根本不需要當joint sponsor,直接使用househo
ld member的income即可
Doris avatarDoris2019-03-24
感謝兩位c大的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