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花了點時間看過板上的文章,想再請問幾個有關I-864的問題
家中四人,
母親(美公民,華盛頓州,有工作)
父親(美綠卡,台灣,退休)
本人(H1,紐約州,申請綠卡中...超過21)
弟弟(台灣工作,申請綠卡中...超過21)
母親在美國收入依照2009的I-864P只能支持三個人
按I-864的規定,似乎我在紐約收入無法support自己或是任何家人,因為沒有跟
母親在同一個居住地址。
請問在不找親戚朋友擔保情況下有任何的其他方法嗎?
還是只能先幫其中一位辦綠卡,另一位用財力證明的方式。
感謝各位
看越多文章,越覺得緊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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