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版上各位前輩,小弟EB-2申請時程如下:
8/20/18 I-140&I-485 filed concurrently
9/25/18 I-485 fingerprint completed
10/10/18 Combo card received
目前正在等I-140 approve,但是今天已經有拿到新公司的offer所以想要pp加急,
拿到I-140後跳槽!剛剛爬了一下先前的貼文加上我查網路資料如下:
"I-140階段: I-140的申請是在僱主獲得了PERM的基礎上遞交的,也就是說它是
基於特定雇主的特定崗位的,因此在這個期間,如果更換了雇主,甚而雇主未
改變只是替換工作責任(Job Duty)差異較大崗位,即使你的I-140已經獲得了
批准,也會因此失效。換句話說,這個階段如果變動工作,綠卡應用必須從開
始開始,即由新的雇主為你申請PERM和I-140。唯一不同的是,如果跳槽前I-140
已經獲得批准,你的Priority Date是可以保留下來的,即使原始的雇主在你
離職之後向USCIS撤回I-140,您的Priority Date還是可以保留下來。換句話說,
你在新的公司的新的I-140申請可以導入(Port)原始的優先日期。"
請問各位先進,這段文字意思是我如果pp加急拿到I-140後跳槽,不會影響到原本
預計拿到EB-2的時間嗎?另一個問題是,印象中當初送出PERM申請後足足等了半
年才拿到PERM,如果新僱主幫我申請PERM拿到的時間已經過了I-140的PD,這樣會
不會導致我錯過遞交I-485拿到綠卡的機會呢?謝謝板上先進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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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18 I-140&I-485 filed concurrently
9/25/18 I-485 fingerprint completed
10/10/18 Combo card received
目前正在等I-140 approve,但是今天已經有拿到新公司的offer所以想要pp加急,
拿到I-140後跳槽!剛剛爬了一下先前的貼文加上我查網路資料如下:
"I-140階段: I-140的申請是在僱主獲得了PERM的基礎上遞交的,也就是說它是
基於特定雇主的特定崗位的,因此在這個期間,如果更換了雇主,甚而雇主未
改變只是替換工作責任(Job Duty)差異較大崗位,即使你的I-140已經獲得了
批准,也會因此失效。換句話說,這個階段如果變動工作,綠卡應用必須從開
始開始,即由新的雇主為你申請PERM和I-140。唯一不同的是,如果跳槽前I-140
已經獲得批准,你的Priority Date是可以保留下來的,即使原始的雇主在你
離職之後向USCIS撤回I-140,您的Priority Date還是可以保留下來。換句話說,
你在新的公司的新的I-140申請可以導入(Port)原始的優先日期。"
請問各位先進,這段文字意思是我如果pp加急拿到I-140後跳槽,不會影響到原本
預計拿到EB-2的時間嗎?另一個問題是,印象中當初送出PERM申請後足足等了半
年才拿到PERM,如果新僱主幫我申請PERM拿到的時間已經過了I-140的PD,這樣會
不會導致我錯過遞交I-485拿到綠卡的機會呢?謝謝板上先進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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