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目前NIW pending兩個月,485原先有委託律師辦。近期原PO以F1再次入境後
,律師以F1是非移民簽證為由,拒絕往後幫本人送485,所以只好解約並考慮自
已送件,下列問題請教各位
1. 倘若自行送件485是OK的嗎?是否受到90rule限制? 以F1狀態送件485是否容易
遭到RFE甚至被拒?
2. 律師其實有建議可以走CP,本人也認真考慮這麼做。然NIW送件時已經指定要
走AOS。如果改變心意,以目前NIW pending狀態是否申請能改走CP? 如果可以應
該怎麼做? 還是一定要等到NIW approval後才能申請改走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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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以F1是非移民簽證為由,拒絕往後幫本人送485,所以只好解約並考慮自
已送件,下列問題請教各位
1. 倘若自行送件485是OK的嗎?是否受到90rule限制? 以F1狀態送件485是否容易
遭到RFE甚至被拒?
2. 律師其實有建議可以走CP,本人也認真考慮這麼做。然NIW送件時已經指定要
走AOS。如果改變心意,以目前NIW pending狀態是否申請能改走CP? 如果可以應
該怎麼做? 還是一定要等到NIW approval後才能申請改走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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