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是來美國不到一年的J1小博後,在Stanford,因為目前還沒有fellowship
,簽證跟合約目前都只會一年一簽。明年7月即將滿一年,便是續合約跟延長
DS2019的時候。但我非常想越快拿到綠卡越好,所以打算在明年2月左右,
丟出I140,等到通過後,在DS2019 form延長90天後,送出I485,等到下一年度
要再續DS2019的時候就用Combo卡工作。想請問這樣的時間序是可行的嗎?
未來我也同時幫我太太跟小孩申請I485
目前進入到擬完推薦信,即將寄給各個推薦人。可是VC還交代我要先問過學校的
簽證官,是否願意在我I140 pending的時候,依然願意延長我的DS2019,我感到
有點困惑,I140會影響我的DS2019延長嗎?我真的有需要問嗎?如果答案是否,
是表示我就不能申請I140嗎?
另外VC也要求我請專人填寫文件證明我現在做的工作跟I140相符合,請問這份文件是
要由誰來簽名,是我的博後老闆嗎?還是學校的簽證官員?真的有需要這份文件嗎?
其實並不打算讓校方知道,感覺會被刁難或是不允許,會這樣嗎?
目前狀況是3篇一作,4篇共同作者,一作引用數破百,總引用數300多。生命科學領域
還請大家多幫忙
我想對我來講最麻煩的就是實力太差沒有超過兩年的獎學金申請到,只好都一年一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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