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1申請NIW/EB2 Employee statement - 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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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是J1身分 剛RENEW 延長DS2019
在準備I140申請 VC律師要求我們提供employee statement (在職證明)
詢問HR後 若為移民需求在職證明 必須透過immigration HR出示證明
目前沒有打算讓上司知道
擔心明白告知immigration HR是否有可能導致J1失效?
是否有人有相關經驗
在不想讓公司知道的情況下取得在職證明
或是可以用其他什麼理由讓HR提供證明呢?

先謝謝 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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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9-02-17
J1沒有理由會失效吧, 為什麼會怕被上司知道?
Megan avatarMegan2019-02-20
同事沒人敢辦綠卡 都拿J 聽說老闆覺得辦綠卡人留不住
Lauren avatarLauren2019-02-22
EVL上要有老闆的親筆簽名,而且要三個月內...
Isla avatarIsla2019-02-27
如果這有辦法繞過老闆的話,我也想知道。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9-02-27
可以請你HR 幫你簽名,不一定要老闆,就是Hire 你時幫你
準備一些文件的那位,我有同事是找HR幫忙簽。因為她也是
不想被老闆知道。
Thomas avatarThomas2019-03-01
我直接給HR一份草稿,內容沒有提到移民,只證明在職
Donna avatarDonna2019-03-06
與薪水,HR簽名後給我,沒經過老闆。你不需要老闆的
Edith avatarEdith2019-03-07
推薦信嗎? 不然他遲早會知道的。
Yedda avatarYedda2019-03-11
我沒有找老闆當推薦人
Sarah avatarSarah2019-03-14
已經先告知HR是個人使用 HR又詢問目的是否為移民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9-03-15
我當初辦NIW的時候沒有要求提供這項 但是有用任職時的off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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