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1兩年條款綠卡申請時間 - 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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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有個問題想請教,以下是我的狀況:

我於2017-2018拿了Fulbright獎學金,以J1至美國一年,目前J1已過期,人也回到臺灣完
成學業,預計七月底拿到學位,J1的兩年條款也於2020年7月到期。

我與當時交往4年的美國公民男友決定在去年11月,我至美國一起過感恩節時(ESTA入境
)於華盛頓州結婚,結婚後,我便依照預訂行程,兩週後回到臺灣。

我很清楚Fulbright的兩年條款無法waive,我與老公也做好遠距的準備。只是我們一直找
不到我們應該何時、或是以何種方式、在什麼時間點提出綠卡的申請?好規劃未來可以團
聚的時間點。

應該要到我在臺灣待滿兩年後才能申請?或者,因為考量整個申請的等待與處理時間,我
們可以抓兩年期滿前8個月到1年開始申請的程序呢?這樣等到面試時,兩年已滿。

如果是後者,我們就幾乎得多等一年,對於未來的規劃影響甚大,因此,想請教版上大家
的經驗與建議。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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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than avatarEthan2019-03-11
可以,I-485 審查後 J-1的兩年已經解除就會通過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9-03-16
跟公民結婚等於吃無敵星星 不管你之前是啥身份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9-03-20
公民配偶依然解除不了兩年條款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9-03-23
公民配偶還是躲不過兩年條款(我就是),你若預計在台灣
辦CR1,可以在兩年期滿前一年左右提出I-130,最後在AIT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9-03-24
面試時待滿兩年即可,面試記得帶內政部移民署的入出境
證明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9-03-27
謝謝大家!謝謝HadesSide的親身經驗分享,想再請問你
當初在算兩年的時候,他們是否算的很精確,中間出國的
天數有扣掉嗎?謝謝!
Edwina avatarEdwina2019-03-31
中間出國的天數要扣掉喔!我在入出境證明每一次出境紀
錄旁邊的空白處註明去哪裡旅遊,不然AIT官員會叫你逐一
解釋,你事先寫清楚就省得麻煩
Hedwig avatarHedwig2019-03-31
了解,真的非常謝謝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