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去年來美國當交換學者,是使用台灣學校獎
學金。目前快期滿但是老闆願意再讓我延長原本的計
畫再待一年,同時很幸運老闆願意提供未來一年的生
活補助。但我們彼此都不太熟悉該怎麼做。
想跟大家請教,若是以我的狀況,老闆給我部分補助
加上我個人支出湊齊J簽每個月最低$1600的生活費
這樣是可行的嗎?若是可行在辦理更新2019時有什麼
需要注意的地方?老闆本身給的補助,會受美國最低
工資標準的影響嗎?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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